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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買了一本有關親子教養的書,書名為「父母的保存期限,只有10年」

作者是汪培珽(2009年6月1日出版)

會買這本是有位朋友將書名當作MSN的抬頭,

剛看到還覺得很特別的標題,後來在賣場看到此書就買回家看了,

結果1天多就看完了,真覺得作者與下面龍應台女士所分享的文章有異曲同工之處,

而且心中頗有感觸,與大家分享~

 

當小孩需要我們時,我們父母不好好珍惜與小孩相處的時間,等過了黃金的時間,也就是父母的有效期限過後

當你想要和小孩相處時,小孩卻不會停下腳歩聽父母說什麼了,

現在之所以有那麼的青少年的社會問題,或許也是父母忙著工作等事惰忽略了小孩,等到小孩青少年出了狀況

父母想要改變小孩卻已來不及,我認為在小孩可以改變的時間,花時間好好教育小孩,那時是「事半功倍」,

過了黃金時間,想要改變小孩,卻已是事倍功半」,還不見得來得及

我的朋友,希望我們一起在小孩的黃金時間好好教育小孩吧!

別讓小孩長大後成為社會及家庭的問題!要疼小孩而不是寵小孩!

與大家共勉之!

 

素芬

 


父母是有有效期限的--龍應台

最近去拜訪了朋友,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大女兒今年18 歲,已經不住在家裡了。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穿著很新潮,露著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這讓我蠻感慨的, 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限期」的。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10 年前我去她家時, 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一個外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 三兩 下就輕鬆的描繪出來,我好驚訝。


 


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甚麼 。突然驚覺 10 年過的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 10 年後了。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因為一直以來,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而且她的父母在「有效限期」內也沒努力過。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 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限期」就快到了。該說的,該教的,該做的,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過期」 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要認知 「收手」和 「承受」的事實。我突然很感嘆,我告訴我自己,我必須要在 黃金時期 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一轉眼就過了。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是呀!父母是有限效期限的!小孩是老天爺(或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當你不珍惜的時候, 老天爺(或上帝)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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