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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小孩的壓歲錢都是媽媽收起來,爸爸不管這個事;所以我查一查小孩壓歲錢最早的資料,所以除了老大出生的頭年壓歲錢我有記錄外,89-90年都沒有資料,我也忘記那二年記錄在那本本子裡了,不過還好91年後的壓歲錢我都有留下記錄資料,要是將來二個女兒想看她們小時候領壓歲錢記錄,至少還有記錄讓人看,別說壓歲錢都被媽媽私吞掉了。


 


小孩的壓歲錢,一般人不是全存在小孩戶頭裡沒有動用外,要不然就是全部拿來花用,而我的處理則是中庸,因為我們即不是有錢到可以不動用小孩壓歲錢,也不是經濟壓力大到須要用光孩子的錢,所以我大多是在經濟不是很寛裕時想填購家中用品時動用小孩的壓歲錢,畢竟小孩的壓歲錢也是父母付出紅包後所得到的壓歲錢,養小孩也是要花不少錢的,小孩也要為家中付出一些努力;頭幾年我曾用小孩的壓歲錢購買電視機(21吋)、童書、DVD機器,後來則是付部份小孩保險費,再來最大筆支出則是買鋼琴(總價6.6萬,我與小孩各出1萬,其餘4.6萬則由爸爸負擔),因為當時小孩想要學鋼琴,學了一年後老師一直鼓吹我們買鋼琴,而小孩也很想要,經深思熟慮決定後買台鋼琴,結果買了之後小孩反而開始對鋼琴反感,因為家中有琴每天幾乎都要練琴,後來只好強迫小孩再學一年鋼琴後才無可奈何的結束小孩鋼琴課,我想這不只是結束小孩的惡夢也是結束父母的惡夢呀!從這次我也和二個小孩告誡,父母有錢讓你們學習才藝,你們不想學,等到將來想學時,父母也不見得有能力再讓你們學,以後你們想學就只能長大靠自己了,老大了解我說的意思,老二則是懵懵懂懂的,不管如何父母在小孩才藝課中花了錢小孩則花了時間,但我們都從鋼琴課中學到了一個教訓,希望將來我們都能做更好的決定。


 


除了那些特別的支出外,從大女兒大班、老二小班開始的過年,我都從她們的壓歲錢中撥出一筆1,200~1,500的錢給她們各自運用,但是會先要求她們從1,200中要拿出一部份來捐款,最低500元,不過她們始終捐款最低500元的門檻,直到今年我將錢額調高到2,000元時,老大竟說要捐款1,000元,多年的教育真是有小小的成果,我告訴大女兒會不會太多,要不要多留一些錢在身上呀!後來她想了想就說改捐700元,老二則跟進與姐姐一樣,雖然女兒一年才捐款一次,金額不多,但我仍然為她們的行為感到高興,至少她們開始真正能為他們付出能力所及的事情,手心向上太久偶爾也也手心向下回饋他人,如此才能感恩知足惜福,這就是我希望女兒能夠學習的,也是自己也在努力的課題。


 


今年我跟大女兒說,等到她上國中時,每年所領到的壓歲錢中有一半要繳給父母保管或使用,剩餘一半則自己自由使用;等到上高中時,每年的壓歲錢中則有1/3要繳給父母保管或使用,其餘的部份自由使用;等到大學時,每年的壓歲錢全數自由控制使用,父母不再過問;我想這個方式只是讓孩子了解壓歲錢不光是自己的,那也是透過父母付出所得到的,由此行為讓小孩將來能感恩父母的養育恩情,雖然自己理想很大,但有教導總比不做的好吧!就算小孩沒有回報100分(雖然那是不可能發生的)但若是有50分以上我和先生也會很高興.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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