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做個鉛筆束口袋,結果我表布及裡布都有燙厚布襯,導致袋子太厚,要拉起束口時非常不好看,連我家二女兒都問說這個鉛筆袋為什麼會這樣呢?所以算是個失敗的作品,不過我第一次做束口袋的東西,下一次我就記得不要再燙厚布襯,免得太厚,而且我也查過很多網友所做的束口袋方式,大家都好厲害,我要好好向他們學習!希望下個束口袋作品成功。
最後這個作品給我家老二了,雖然不甚滿意,但是也算是可以的作品,是我家老二要的,可不是硬塞給她的喔!這好歹也花了我不少手工呀!(這個相片的成品才完成9成,尚有一成仍需努力)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這是我做給自己的第一個的手提袋,做完後才發現袋子太小了,心裡有些後悔做太小了,不過後來拿來試提,才覺得其實這個袋子還滿不錯的,小巧可愛而且圖案很年輕,拿了這個包包都覺得自己變年輕了,而且心情也變得很好,還有一點是很成就感,雖然我做的包包不像那些拼布高手所做的包包那樣特別及厲害,可是我就喜歡這樣子的包包樣式,因為我知道我自己配色的能力很差,所以我要是做很多塊布拼在一起的包包肯定不好看的,所以就做簡單的款式,方便又適合自己。
成品尺寸:9.5(寬)*15(長)*19(高)cm (兩面皆可替換面)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因為大女兒和其他同學去某個同學家玩,我家老二聽到也說要跟著去,我這個媽媽都看不下去說二女兒:「那是姐姐的同學聚會,你幹嘛跟著去當跟屁蟲呀。」,老大就說隔天上學再問同學看看同不同意,結果她同學答應了,可是我這個做媽媽不好意思呀!其實我家老大還滿疼及讓妹妹的,有時我和她爸爸都看不下去姐姐都讓著妹妹呢!而我家老二是給她一點顏色就會開起染房的個性,有時吃定她姐姐的個性。不過我和爸爸會適時的介入協調,總不能讓老二一直想做大王呢。
後來她們玩回來後,才知女兒的同學都沒有去,只有我家二個小孩去而已,而對方父母買披隡當午餐,還給了她們一些糖果,我知道了真覺得不好意思,別的同學沒有去,只有我家二個小孩去打擾,所以當天晚上決定做個鉛筆盒給女兒的同學當禮物,要趕在學期結束的當天給女兒帶去學校,花了我二天的時間,時間真的很趕,前一天晚上我縫拉鍊還縫到晚上12點呢!怕趕不及給女兒帶去學校,還好最後趕出來,我還用個可愛的紙袋裝起來,女兒拿到學校送給她同學時,直說好可愛喔!還稱讚女兒說「你媽媽好厲害喔!」,女兒回來轉述我都不好意思了呢!其實我沒有很厲害,是她不嫌棄!
這個粉紅包金龜蟲是女兒自己挑的,我覺得頂可愛的,也很適合小女生使用!
完成日期:98.6.29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家大女兒的餐袋壞掉了,我這個做媽的很不想買個餐袋,因為好的餐袋不便宜,便宜的餐袋壽命又低(其實便宜的也至少要100元以上),後來我想之前學過初級的拼布課程時買了很多拼布用的布及許多材料,那不如幫女兒做一個好了,所以我就自己擬個大概的草圖,趕工了三天在女兒學期結束前做好給女兒拿去學校,因為她想小小的炫耀一下自己新的可愛包包(媽媽也想要炫耀啦!),還好她拿到學校有同學稱讚那個包包,女兒也很高興,不然沒人欣賞我做的包包我可糗大;雖然趕的時間很累,不過能讓小孩高興,做媽的辛苦一下也是值得的,其實我自己覺得做的不夠好看,因為我還是新手,技術還待磨練,可是女兒卻是很稱讚我做給她的袋子,我也很高興!
現在女兒放暑假去上游泳課都拿這個包包去,可見她多喜歡這個包包,這讓我有動力再做下個包包給女兒,不過在這之前要先做個包包給二女兒,因為二女兒已經在抗議媽媽,為什麼每次做東西都先做給姐姐呢!媽媽可是故意的,誰叫你是排老二呢!只好等等囉!媽媽會加油的!
成品尺寸:16*23*19.5
完成日期:98.6.25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現今的社會上,很多家庭就如文章中的主角一樣,為了符合父母的期望,壓抑自己的個性,但若父母不了解自己的兒女,終究會讓小孩走上毀滅一途的,父母要深思檢討!
我個人的想法是就算從小到大都考前三台,都上最好的學校,也不代表你出社會後能當一流的人才,若沒有良好的教養及個性,不會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就算位高權位也不會為人民謀福利,如此養成自私自利的孩子,不如讓小孩盡情過自己的童年,不是叫父母不管小孩的功課及成績,至少要協議出雙方都同意的成績,在這個框架下,其他的事都可以讓小孩試著做看看,就像文章中吃泡麵也是一種生活的動驗,你說是吧!希望父母大家共勉之!
 
如果我讓你們失望,我還可以是你們的孩子嗎 ?
=====================================================================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NICI 德國娃娃 ~ 愛(可愛)的玩偶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近又買了一本有關親子教養的書,書名為「父母的保存期限,只有10年」

作者是汪培珽(2009年6月1日出版)

會買這本是有位朋友將書名當作MSN的抬頭,

剛看到還覺得很特別的標題,後來在賣場看到此書就買回家看了,

結果1天多就看完了,真覺得作者與下面龍應台女士所分享的文章有異曲同工之處,

而且心中頗有感觸,與大家分享~

 

當小孩需要我們時,我們父母不好好珍惜與小孩相處的時間,等過了黃金的時間,也就是父母的有效期限過後

當你想要和小孩相處時,小孩卻不會停下腳歩聽父母說什麼了,

現在之所以有那麼的青少年的社會問題,或許也是父母忙著工作等事惰忽略了小孩,等到小孩青少年出了狀況

父母想要改變小孩卻已來不及,我認為在小孩可以改變的時間,花時間好好教育小孩,那時是「事半功倍」,

過了黃金時間,想要改變小孩,卻已是事倍功半」,還不見得來得及

我的朋友,希望我們一起在小孩的黃金時間好好教育小孩吧!

別讓小孩長大後成為社會及家庭的問題!要疼小孩而不是寵小孩!

與大家共勉之!

 

素芬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章中的主角正是大多數父母不會做的事,現在父母就算沒有能力也會努力拿出給小孩,
造就現代的小孩不知足及感恩,即使結婚後也理所當然的向家中拿錢,

Vic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