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就已經很麻煩了,後續和解的處理更是件麻煩的事,尤其我們又不懂處理方式,所以和先生在網路上查詢許多車禍處理的經驗,雖不盡相同,但或多或少給我們些的幫助。

 

車禍中只有車子毀損──→ 則是一般警察局或派出所處理。

 

 

車禍中有車子+人受傷──→則是轉警察專責交通事故處理小組

 

 

 

 

 

發生車禍事件時,不是要通知保險公司嗎?

 

 

當我住院時,想到我的車子保險才剛續約,但是我還未收到保單,所以請先生聯絡確認我的保單內容,當下我的新光產險業務員連我的保單內容都搞不清楚,只說我有強制險而己,說保單會在聯絡當天寄出,而我記得保單跟去年一樣,應該有第三人意外險,所以我們只好等保單收到再來看,而我的業務員也沒告知我們要辦理初險,所以我們以為不用報出險,等到收到保單,確定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新光業務員真是很誇張,比我還不清楚我的保單,真傻眼),在我出院回家前,還有和她聯絡幾次,她也沒說要出險,回家一週後,先生再認真看保單契約內容,確定一定要電話通知保險公司辦出險,所以我就馬上打電話給新光24小時理賠電話詢問,理賠小姐說要向保險公司辦出險,並且跟我要一些車子資料,並給我聯絡電話,請我隔天連絡居住地的新光保險理賠人員,掛完電話後,我跟先生都覺得新光產險的業務的處理真誇張,都搞不清車禍處理程序,還好有打電話去理賠專線詢問,不然就慘囉!

 

 

 

 

 

隔天我打電話聯絡時(事故發生12天),那理賠人員還問說為什麼那麼晚才通知,而且還要我寫申請單,換我傻眼了,這家保險怎麼那麼差,跟我看”新東京海上保險”的廣告差那麼多,所以我火也來了,就回說不是我晚,我聯絡幾次我的業務員,她從頭到尾都沒有叫我們辦初險,才會拖那麼久,而且你現在還要我們寫申請單,都已經發生事情,本人電話聯絡還不行還要申請單,那家新東京海上只要打電話就要來處理,新光還要寫申請單,真是OOXX,理賠人員聽到我說,他說要查我的業務員並告知她主管,怎麼這樣處理我的案子,他說申請單若要業務拿到我家,要1-3天業務有經過我家時,我回說那沒經過就不用拿來是嗎?他才改口說沒有經過一樣會拿過來,不然請我在新光保險網路線上申請也可以,我也懶的爭辨,趕快在線上申請用一用,趕快把事情處理完,反正新光保險永遠被我打入黑名單,以後再也沒機會了,服務真是差。

 

 

 

 

 

網路上說保險員會幫忙協助處理車輛事宜,事實不然,經過這一次車禍經驗後才真正上了產物保險課,如果你只有一般強制險,業務員是不會出面的,若是有第三人責任險,而且不是無過失的話,保險員才會出面,但也不是什麼都會處理,還是要當事人自己處理,但至少有些事可以問他的意見作為參考。(還是別家保險的服務都很好,只有新光是這樣處理而已)

 

 

 

 

 

我有第三人責任險,可是對方只有強制險而已,而我們的保險可以賠對方,但是對方只有強制險的傷害險我可以理賠而已,想到就很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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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何謂第三人責任險:係指汽車發生意外事故時,致車外之第三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車子除了一般強制險外,一定要加保個第三人責任險、乘客險,萬一真發生事故,才能對自己、受害者有保障。因為要是撞到路人或車子的乘客受傷時,就可以依靠「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來理賠,也就是說,萬一這些沒投保的車子出了大「撞」況,駕駛人只能自己負擔起全部損失。

 

 

只要付出1~3000元,就可以保你一整年的車子安全,為何不去投保呢!發生車禍後,知道先生車子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馬上就叫他去加保,保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若是車禍雙方車子都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那雙方駕驗人幾乎可以不用出面,兩肇雙方的保險公司就幫你處理到好好,所以沒保的記得一定要去加保!(少買幾件衣服或少吃幾頓大餐就有錢付,別因小失大

 

 

第三責任險-車子必保 ~ 2017年網誌

只有強制險不夠!還要購買其他的附加險 及 意外險 保障才足夠! ~ 2020年網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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